石家庄金毛能办狗证吗?
可以办理,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。 2019年6月份,石家庄市出台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对养犬的范围、养犬人义务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。其中提到,个人可以在住所以外饲养犬只,但应当为犬只提供一个固定住所并且不得遗弃犬只。 同时规定,携带犬只外出活动的,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(绳)等安全措施牵领,且携行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,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应当采取圈抱等方式安全保管犬只;
乘坐公共汽车、出租车时,应当收起束犬链,并且采取护具等安全措施防止犬只伤人;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公园、风景区等公共场所; 不得在市区主要街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犬只招揽业务; 不得从事宠物店和宠物医院以外的经营行为,不得为犬只提供食品。
违反相关规定的,将没收违法所得,并对个人处伍佰元罚款;对单位处人民币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 除了《条例》以外,根据《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二款“携犬出户时,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并圈(捆)好,确保犬只不在途中窜跑、吠叫及大小便”的规定,携带犬只须有牵引绳或者为犬只提供安全保护措施的,否则将被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。 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,《条例》还设立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。
像金毛、泰迪等品种的犬只要符合石家庄限养区内犬只的身高不超过45厘米、体长不超过75厘米、体重不超过25公斤的三种限制条件,就可以在石家庄限养区内办理狗证。
根据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。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独户居住且居住面积大于五十平方米的固定居所; (二)独户居住的成年人。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,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向居(村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;集体养犬的,由养犬单位统一向其所在地的居(村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。居(村)民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养犬条件进行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,应当确定养犬登记号码,出具养犬登记申请受理单,对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居(村)民委员会应当在出具受理单之日其十个工作日内,组织对居(村)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内的申请人和申请养犬情况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,对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处理,对无异议的应当决定准予登记并通知申请人。对决定准予登记的,申请人应当携带犬只和居(村)民委员会决定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效证件、证明,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。